ST金鸿顺治理“失控” 一纸送达公告又将起到什么疗效?
7月31日,ST金鸿顺(603922.SH)披露一则罕见公告:因多次联系未果,证监会江苏证监局通过《证券日报》向实际控制人刘栩公告送达《立案告知书》(编号0102026026号),限其30日内携有效身份证件配合调查,逾期视为送达。
此前6月26日,上市公司自身已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(编号0102026025号),“公司+实控人”双立案格局形成。
刘栩的“消失”早有征兆。
公司公告显示,刘栩自2025年9月底起不再到公司现场履职,且不止一次缺席董事会会议;2025年12月中旬起,公司彻底无法与其取得联系。2026年1月,董事会审议通过换帅议案,免去其董事长、总经理职务;4月,刘栩因合同纠纷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受限高消费。
江苏证监局以公告送达破局,既是对失联者的程序倒逼,也折射出实控人约束机制在“人去楼空”情境下的无力感。
冻结、质押、拍卖的三重绞索
作为上汽大众、吉利汽车等整车厂的一级供应商,ST金鸿顺主营汽车车身和底盘冲压零部件及模具业务。
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6.39亿元,归母净利润亏损1.02亿元,归母净资产9.21亿元。2026年一季度,公司实现营收1.28亿元,同比微增0.32%;归母净利润874.76万元,同比增长145.14%;扣非归母净利润773.26万元,同比增长517.19%。
但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明确解释:一季度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系本期毛利上升及信用减值、非经常性损益减少。换言之,营收基本持平的背景下,利润的大幅增长更多来自成本端的改善与减值冲回,而非业务规模的实质性扩张。
连续多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亏损的背景下,实控人不仅未能通过产业整合提振主业,反而通过占用资金进一步抽干公司流动性。
不仅如此,控股股东海南众德科技的持股状况,已使这家公司陷入“股权悬空”的窘境。
7月27日公告显示,众德科技持有5374.21万股(占总股本29.99%),全部股份已处于司法标记、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。
5374万股的盘子,承载了3.31亿股的轮候冻结主张,轮候冻结规模超过持股6倍!这一数据的荒诞性恰恰揭示了问题的严峻性:控股股东的实际偿债能力与股权价值之间,存在巨大的缺口。
公司明确提示,“若上述被冻结及司法标记股份被司法进一步处置(如拍卖或变卖等情形),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,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”。
其中,260万股的司法拍卖只是一个开始。刘栩通过众德科技间接控制上市公司,其个人失联叠加股权全冻结,使控制权过渡陷入“无人可谈、无价可议”的僵局。
资金占用的信任出轨
2025年年报审计揭开了实控人资金占用的具体路径。
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载明:截至2025年12月31日,因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,未归还占用资金1.075亿元,公司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.062亿元。
占款由两条具体路径构成:
无商业实质的供应链金融:刘栩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,签署无商业实质的供应链金融业务,致公司被动承担到期无条件付款义务,涉及金额5000万元;
违规质押子公司证照印鉴:刘栩将子公司北京金鸿顺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、公章、银行预留印鉴对外质押,致使公司资金被强行划转1999.99万元;同时公司被列为共同被告,涉及借款本金7500万元,管理层按最佳估计数计提预计负债3750万元。
截至2026年7月30日,仅收到众德科技关联方代偿1000万元本金及28.55万元利息,占用余额仍为9749.99万元。鉴于刘栩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、缺乏清偿能力,这笔占款回收前景渺茫。
2021年,刘栩通过海南众德科技取得ST金鸿顺29.99%股权,成为实控人。相较于原产业资本出身的创始团队,跨界入主的资本玩家并未深耕公司治理完善,反而通过控股地位逐步架空规范治理体系,形成“控制不放手、责任不落地”的扭曲结构。
华兴所对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,明确指出公司在资金支付审批、重要证照印鉴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。
这直接导致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;6月1日起因资金占用未清偿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。
鉴于刘栩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、缺乏清偿能力,这笔占款回收前景渺茫。这是控制权人将上市公司视为私人提款机的典型样本。
打谁的脸?
不可否认,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飙升,传统车身和底盘零部件厂商面临着巨大的技术迭代压力。但复盘ST金鸿顺近年来的治理变局,其风险根源并非行业周期,而是无产业协同的杠杆资本入主、实控人权力无约束、内控监督体系形同虚设的治理结构性缺陷。
江苏证监局以公告送达立案告知书,彰显了“程序不减、追责不停”的监管姿态,但更关键的追问在于:
实控人失联情形下,如何激活“临时接管”“表决权委托”等应急治理工具?
资金占用追责能否前置至刑事移送与民事连带追偿,而非停留于整改公告?
高比例质押+轮候冻结的“僵尸控股股东”,是否应引入控制权强制竞价过渡机制?
ST金鸿顺的案例,是一面照见A股“控制权异化”的镜子——当实控人隐身、股权悬空、占款未清,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与中小股东利益便成了最脆弱的承重墙。
截至7月28日,已有投资者分批提交证券索赔立案材料,但民事赔偿的周期与执行难度,决定了中小投资者仍是治理博弈的最终买单人。
问题是,当轮候冻结规模超过持股6倍时,监管者口中的投资者保护又该如何体现?在注册制全面深化的当下,如何防止劣质实控人“掏空”上市公司后一走了之?
来源:记律时间






